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开通“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已上线“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免费为考生提供志愿推荐、专业介绍、心理测评等功能,帮助其依据兴趣、价值观、人格和学科倾向等维度进行志愿填报。
北京市高考报名期间将采集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退役士兵及残疾人民警察等照顾对象信息。符合条件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对应部门审核确认。
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北京市高考报名同时采集部分照顾对象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及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侨办或台联等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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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
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1.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考生学籍所在区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
3.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自主就业证明信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附件:附件1 北京市普通高考烈士子女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1
北京市普通高考烈士子女考生照顾申请表
考生信息
姓 名
考 生 号
身份证号
性别
户籍所在区
烈士相关信息
烈士姓名
牺牲时间
烈士证明书证号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执证人姓名
执证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报名单位确认以上信息是否属实(公章)
注:烈士子女考生申请享受高招照顾政策须填写此表;此表由考生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附件:附件2 北京市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2
北京市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照顾
申请表
考生姓名
考生号
考生户籍区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高中学籍学校
父亲姓名
父亲身份证号
父亲工作单位
父亲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
母亲身份证号
母亲工作单位
母亲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报名单位确认以上信息是否属实(公章)
注: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高招照顾政策须填写此表;此表由考生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附件:附件3 北京市普通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3
北京市普通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照顾申请表
姓 名
考 生 号
民 族
身份证号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接收安置地所在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请享受高招照顾政策须填写此表;此表由考生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自主就业证明信复印件。
附件:附件4 北京市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照顾申请表
附件4
北京市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照顾申请表
姓 名
考 生 号
民 族
身份证号
现学籍所在学校
教育ID号
原学籍所在学校
学籍转京时间
原学籍所在地区
原户籍所在地区
(具体到乡镇或街道)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现学籍所在学校认定以上信息是否属实(公章)
注: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申请享受高招照顾政策须填写此表;此表由考生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已上线“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免费为考生提供志愿推荐、专业介绍、心理测评等功能,帮助其依据兴趣、价值观、人格和学科倾向等维度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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